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宗旨意识、服务意识,严明纪律规矩,强化教育警示震慑效应,推动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治理深入开展,促进干部作风持续转变,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。
邓州市住建局燃气办原主任曾祥文靠“气”吃“气”,利用职务之便雁过拔毛、索贿受贿,违规安排家属在企业“吃空饷”,严重侵蚀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问题。2015年至2021年,曾祥文利用负责邓州市燃气行政服务和监管的职务便利,在办理、更换燃气经营许可证、增项等方面,设卡设限、吃拿卡要,利用手中权力充当中介掮客,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,收受、索取21家加气站、燃气加油站贿赂和好处费共计40.8万元。2017年至2021年春节,曾祥文利用担任邓州市住建局燃气办主任的职务影响,借春节、搬家、受伤之名,违规收受20名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、礼金和消费卡46次,共计5.3万元;以代办加气站项目的立项、设计、环评、消防等前置手续协调费为由,让管理服务对象报销个人费用4.8万元;违规安排其妻在其所监管的企业“吃空饷”20个月,挂名领取“工资”6万元;利用民间借贷在其管理服务的企业违规放贷50万元,9个月获取9万元利息回报。曾祥文的上述行为严重破坏了邓州市燃气市场秩序,侵害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对我市营商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。2021年11月,曾祥文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其所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南召县云阳镇副镇长侯书锋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。2020年1月,南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标,取得南召县皇后乡康庄村、王村村、分水岭村片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。侯书锋作为云阳镇政府协调该公司生态修复工作专班副组长,不正确履行职责,违反工作纪律,在该项目的推进工作中行动迟缓、不愿作为,无故拖延开具该公司的缴纳资金证明、资源税票手续,致使该公司项目多日无法开工,两个月无法将矿渣运出南召县境,严重影响该公司生态修复项目的正常推进。2021年12月17日,侯书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方城县原信访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林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问题。2002年至2006年,林伟在任方城县城关镇党委委员、副镇长期间,出资20万元入股某宾馆,共计分红39万元,2006年底退股;2010年,林伟进购了一批“保健丹参茶”,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中两箱48盒卖给南阳市某公司,从该公司获得茶叶款2万元。2022年1月26日,林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社旗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张成林违规承揽工程的问题。2013年9月至2015年2月,张成林在任社旗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两次借用河南某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资质,承揽并组织人员实施该局在桥头镇境内的建桥、修路工程,并违规获利7万元。2021年12月29日,张成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以上案例反映出一些干部毫无纪法和服务意识,有的利用手中权力充当中介掮客搞有偿服务,有的底线失守、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,有的滥用职权侵害市场主体合法利益。上述行为严重干扰破坏了正常市场秩序,对我市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,最终受到严肃处理,再次释放出执纪必严、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对照检查,切实引以为戒,严格落实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,既要守牢底线、规范用权,又要靠前服务、主动作为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坚决扛起主体责任,聚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点、堵点、痛点问题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件好事大事抓紧抓实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“转作风、提效能、促发展”作风整顿活动为抓手,充分发挥“监督保障执行、促进完善发展”作用,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,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,坚决做到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曝光一起,用高质量监督的实际成效助力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。
2022年7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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